第一千零四章 活久见,有人主动逼我杀他?
傍晚,火烧云,海天都被染成了血红色,看这架势,明天要下雨。
九龙区,油麻地加士居道,伊利沙伯医院,这里是港岛警方指定合作的定点尸检医院。
杜蔚国一路跟在九叔身后,在冰冷的停尸间里见到了几具诡异的死者,也看见了久违的尸检官吴医生。
这几具尸体确实有点古怪,一具青白如铁,一具微焦蜷缩,还有一具,嘴巴张开一个极其夸张的角度,舌头被人硬生生拔了出去,脸上却挂着诡谲的笑容。
杜蔚国杀人盈野,见多了尸山血海,也见惯了各种狰狞的怪物,自然不会被区区几具尸体吓到。
他的表情淡定,俯下身子,几乎是一寸一寸的查看着尸体,突然动作停住,眉头皱起。
目光死死的停在了青白色尸体的鼻孔位置,轻轻的嗯了一声。
法医老吴看见他的动作,眼中顿时流露出敬佩之色,对他竖起了大拇指:
“煞神爷果然犀利,我服了,我确实在这几具尸体的鼻腔中,发现了端倪!”
九叔楞了:“老吴,发现了什么端倪,我怎么不知道?”
吴法医面有得色:“哦,我也才刚刚发现的,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。”
九叔一把拉住他,急吼吼的问道:“老吴,到底发现了什么?”
“菌!”吴法医。
“蛊!”杜蔚国。
他们两个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道,但是答案却大相径庭。
吴法医扭头瞥了杜蔚国一眼,虽然碍于他的身份,不敢直接开怼,但是语气中依然满是执拗。
“卫斯理先生,您的说法不够严谨,蛊通常都是昆虫,而死者的鼻腔中发现的异物,是盘成一团的菌丝。”
杜蔚国摇摇头,语气平静,但是格外笃定:
“不,并不是菌丝,而是几十条枯死的条形虫子,抱在一起形成的团,吴医生,不是你的问题,是显微镜放大倍数不够。”
在专业领域遭到质疑,吴医生顿时炸毛,面红耳赤的分辨道:
“不可能!我使用的显微镜,可是德国威尔公司特制的,可以放大140倍~”
杜蔚国抬手打断他,语气依然淡淡的:
“没错,140倍,还不够,至少要放大到200倍以上才行。”
说到这里,就不得不提上一句,杜蔚国现在的被动技能,超凡视力,大概是普通人视力水平的48倍左右。
但是,再加上他本身的身体素质加成也有普通人的6倍以上,两者叠加,他的总体视力水平,大概是普通人的300倍上下,而且还能透视。
正儿八经的通幽洞微!
一听这话,吴法医瞬间瞠目结舌,我尼玛!人类的眼睛,居然能把物体放大200倍以上。
他是个研究狂人,眼中精光四射,甚至有些跃跃欲试,恨不得当场就把杜蔚国的眼珠子抠出来研究一下。
九叔对杜蔚国的超凡视力倒是早有预料,虽然也很惊诧,不过还算镇定,他关心的另有他事。
“卫斯理,你的意思是说,这些人都被下蛊了?”
杜蔚国耸肩摇头,语气揶揄:
“九叔,这可是您最擅长的领域,我只能确定一点,这些死者的鼻腔里,都有未知的微型生物,应该是蛊虫的一种。”
九叔的眉头皱起,脸色凝重,轻声的喃喃自语道:
“不应该啊,这些一心想要尸解成仙的旁门左道,怎么还炼起蛊来了呢?”
虽然是在挺尸间,杜蔚国依然旁若无人的点了根烟,还给九叔也递了一根,帮他点上:
“九叔,您倒是给我念叨念叨,这个劳什子尸解成仙,到底是个什么门道?”
“唉~”
九叔叹息,缓缓呼出烟气,语气遥远:
“永生和成仙,一直都是道门的终极梦想,不过说起这群极端的疯子,还得从汉末的太平道讲起~~”
东汉末年,太平道的黄角领着两兄弟揭竿而起,祸乱天下,后来三兄弟兵败身死,曾经煊赫一时的太平道群龙无首,彻底衰落。
董卓死后,天下大乱,太平道信徒更是被各路诸侯当成了磨刀石和兵源地,被彻底剿灭,连根拔起。
不过某些头铁的余孽辗转逃到了汉中,拜在五斗米教张鲁的麾下苟延残喘。
再后来,三国鼎立,汉中也被蜀国一口吞下,这些魑魅魍魉没了立足之地,只能南逃入滇,随后又去了南越莽荒之地。
这些家伙脑子有病,笃信张角没死,而是兵解成仙了,从此以后,开始孜孜以求成仙的路径。
漫长的岁月之后,这些家伙居然另辟蹊径,硬生生发展出了一个劳什子真仙教。
在他们的教义里,地狱只有五重,分别是寒冰、烈焰、抽肠、剜心和拔舌,对应欺诈,淫欲,贪婪,嗜杀,不信鬼神这五种罪行。
而真仙教的“五狱成仙法”认为,只要杀了对应五种罪行的“人魈”,即可兵解飞升成尸仙。
不过这群家伙以前都是真刀真枪的杀人,不知道现在为啥突然玩起蛊虫了。
九叔说到这里的时候,杜蔚国脑子灵光一闪,终于回忆起来了,这特么分明就是一部经典的惊悚电影情节,好像叫《双瞳》。
不过由于年代久远,他只记得是梁家辉演得,实在想不起来后边的情节了。
略作思考,杜蔚国沉声问道:
“九叔,那是不是说,只要这家伙再利用蛊虫干掉两个人魈,就可以原地升仙了?”
九叔摇了摇头:
“哪有这么简单,如果按照这群疯子的理论,斩杀了五名人魈之后,还剩最后一步渡劫,之后才能尸解成仙。”
杜蔚国听得一头雾水,剑眉挑起:“渡劫?天雷滚滚的那种?”
九叔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:
“卫斯理,我早都说了,你现在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,没事少看点仙侠话本。”
“呃~”
杜蔚国挠了挠头,难得露出一抹羞赧的表情,类似的话,之前胡大姑娘也说过。
“是,是,九叔,您教训的是,等我有空了,一定精研道家典籍,学习黄老之道。”
毕竟杜蔚国现在身份地位已经非同小可,虽然明知他是在敷衍,不过他能主动认错说软话已经殊为难得了。
九叔也是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,话锋一转:
“这群走火入魔的疯子认为,渡劫就是最后的生死关,必须要被命中注定的有缘人亲自杀死,才能成仙。”
杜蔚国忍不住笑出了声:
“好家伙,果然是一群疯子,所谓渡劫,就是被人干掉,呵呵,说起来,杀人这活计,我倒是格外擅长。”
说者无心,听着有意,一听这话,九叔倒是猛然怔住了,随即目光灼灼,直勾勾的盯着杜蔚国。
杜蔚国被他盯得哭笑不得:
“九叔,你这么看着我是啥意思?难不成我就在这群疯子命中注定的有缘人?”
说实话,这个什么真仙教,还有狗屁不通的劳什子尸解成仙之法,他连一个字都不信的。
所谓人魈,说白了就是在某个领域里尤为突出的恶人,如果只是杀了区区几个人就能成仙。
那杜蔚国手里攥着上万条人命,其中更是恶人无数,岂不是连玉皇大帝都特么得乖乖给他让位了。
一点逻辑都没有,纯扯几把蛋。
九叔的表情却格外严肃,语气郑重:
“卫斯理,你先别笑,你仔细想想,这群疯子虽然脑子有病,但是他们并不蠢。
明知道港岛是你的地盘还敢来,而且还偏偏挑你在港岛的时间犯案,莫非这些都只是巧合?”
“嗯?”杜蔚国愣住了。
这三件案子,每隔一天就发生一起,而第一起案子,恰恰就在他从琉球岛返港的第二天发生的。
说巧合,实在是太巧合的有点过分了。
这么一想,这群疯子好像还真就是冲着他来的,丫的,还有人主动逼我杀他?也真是活久见了。
本想消停几天,麻烦却又自己找上门了,还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。
杜蔚国略感暴躁,弹碎烟头问道:“九叔,您可是道术领域的专家,就没什么具体线索?”
九叔颓然的摇摇头,语气中有抹掩饰不住的失落:
“没有,如果按你所说,这群疯子根本就没选择传统的杀戮手段,而是利用未知的蛊虫,对此,我也无能无力。”
九叔确实失落,他之前利用道术办案,一向如有神助,无往而不利,可是自从遇见杜蔚国之后,却是处处碰壁,已经开始严重怀疑自己的能力了。
其实这也不怪他,杜蔚国的对手实在太高端了,别说是九叔,任谁卷进去都会生出绝望的无力感。
要知道,甚至连梅林,胡大姑娘这样已经摸到战力天花板的绝顶高手,跟在他身边都是累赘。
现在的杜蔚国的战力是独一档的存在,只适合,也只能独行了。
杜蔚国皱着眉头琢磨了一下,突然笑了:“那这事好办,我明天就离开港岛,看看这群疯子是不是还继续杀人。”
这次,换成是九叔懵了:“呃~这~”
杜蔚国笑呵呵的拍了拍九叔的肩膀:
“九叔,您想想看,如果这群疯子真是冲着我来的,那我离开港岛,他们应该就会暂停~~”
就在此时,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,鹏仔推门走了进来,他的脸色相当不好。
他现在的职务是油麻地警署便衣探长,署理油尖旺三区,算是接了九叔的班。
“卫斯理先生,九叔,又死人了,这次还是个大人物。”
“嗯?”九叔长眉蹙起:“鹏仔,到底怎么回事?”
片刻之后,天色已然漆黑如墨,湾仔,铜锣湾,天后庙。
此刻,街面和庙宇都被无数横枪实弹的军装警察戒严了,天后庙的后堂,俯卧着一具年轻男人的尸体。
他的后背被利刃剜了个大洞,心脏被人硬生生刨了出来,地上积了好大一滩血,此刻都已经凝固了,血腥味刺鼻难闻。
很明显,这特么又是真仙教那群傻皮的手笔,这是典型挖心狱的死法。
关键是这个被当成人魈刨心的年轻人,杜蔚国还认识,不光他认识,全港岛的矮骡子,基本上都认识。
他姓甄,叫甄彦廷,是甄国龙的小儿子,也是硕果仅存的唯一苗裔。
甄彦廷的外号三太子,既是和字头的双花红棍,也是和字头在铜锣湾的坐馆老大。
虎父无犬子,甄国龙的外号是战神,甄彦廷也很能打,他从13岁就开始跟着混社团了,打小在刀光剑影里泡大的。
三太子能当上双花红棍,并且坐馆最繁华,油水最足的铜锣湾,还真就没仪仗自己老子。
他是靠着自己的本事,一刀一枪,硬生生砍杀出来的,所以,和字头里,没人不服。
不过金无赤金,人无完人,三太子好色,他今天就带着新撩的马子来天后庙上香,万万没想到,居然在后堂被人刨了心。
这种惨烈的死法,如果是其他社团干得,恐怕今天晚上港岛就得全面开战,掀起一场腥风血雨。
甄国龙今天去元朗钓鱼了,现在已经收到噩耗,正火急火燎的往这赶呢。
天后庙后堂,杜蔚国缓缓蹲下身子,带着手套,翻看了一下甄彦廷的面孔,果然,他的鼻腔里,也有那种微小的未知蛊虫。
杜蔚国用手指在他的鼻下轻轻抹了一下,随即摸了摸皮毛光滑犹如锦缎般的夜璃,把手指凑到它的面前,语气非常温和:
“夜璃,试试看,能不能闻出什么端倪?”
“喵~”
夜璃抽了抽小鼻子,随即弱弱的叫了一声,还摇了摇头,猫脸上居然露出了非常拟人化的羞愧表情。
“没事。”
杜蔚国宠溺拍了拍它,随即站起身,转向一个脸色煞白,双股战战的矮骡子,他是甄彦廷的马仔,外号大头。
“大头,你再说一遍,到底怎么回事?”
“是,是~煞神爷,太子哥刚才~”
大头结结巴巴的把事情的起末讲了一遍。
今天下午,甄彦廷带着这个新泡到的马子来天后庙上香,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
上香的时候,他就像是鬼迷心窍一样,突然就来了兴致,猴急的拉着这个娘们去了后堂,想立刻,马上研究一下昆字的写法。
谁劝也不好使,几个随行的马仔,还有庙里的庙祝还有杂役,都被三太子霸道的赶出去了。
两个小时之后,大头觉得老大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持久到这个地步,于是壮着胆子去后堂查看。
发现了甄彦廷已经被刨心而死了,而那个女人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听完了事情的经过,杜蔚国轻声问道:“大头,那个三太子新钓的马子,你认识吗?”
大头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:“我只知道她叫阿芬,其他的一无所知。”
“有没有她的随身物品?”
“没,没有。”
天后庙这边人烟稠密,游客众多,这些土鳖矮骡子又没有丝毫保护现场的概念。
惊慌失措之下,任凭闲杂人出来进去的,气味早就混杂了,夜璃也分辨不出来。
杜蔚国的眉头皱了起来,语气不由冷冽起来:“那你知不知道,他是在哪认识的这个阿芬?”
大头被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,战战兢兢的回道:
“知,知道,大,大富豪舞厅,她是最近才新来的金鱼。”
金鱼是行话,就是只陪酒不出台的公关小姐,一听这话,杜蔚国二话不说,抬腿就往外走。
鹏仔一向很有眼色,连忙亦步亦趋的小跑着跟了上去,他从来都清楚,自己端得是谁的饭碗,哪根才是真正的金大腿。
汽车在马路上平稳的行驶着,鹏仔亲自驾驶,杜蔚国摇下车窗,点了根烟,轻声问道:
“鹏仔,大富豪舞厅,是谁的场子?”
鹏仔外号港岛活地图,绝非浪得虚名,立刻不假思索的回道:“14K,肥猫。”
“鹏仔,你认识他吗?”
“认识。”
“呼~”杜蔚国呼出烟气,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:
“行,鹏仔,一会到了大富豪,你去和他交涉,把这个叫阿芬的底细摸出来,最好能找到她的东西。”
“我明白了,先生。”鹏仔言简意赅,表现的十分干练。
其实,这个案子,杜蔚国原本是不想管的,不过是死几个普通人而已,还都是些渣滓败类,他死人可见多了,自然不在乎。
再说了,那些妄想成仙的家伙虽然像傻皮似的脑残,但是好赖也是个还算严密的组织。
但凡敢用教来命名的组织,都特么比较难搞,杜蔚国也懒着蹚浑水。
不过现在,杜蔚国是管的也得管,不管也得管了,甄国龙对他不错,一直都是毫无保留的力挺。
现在,他儿子被人生剐了,这事,他这个当叔叔的必须得管,这就叫人情世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