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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约翰逊上校入伙

降神 老实人12 5970 2024-09-21 09:33

  大地巨蜥好打吗?

   一点儿也不。

   它的皮肉松弛有度,并且有一层细鳞。

   十分坚韧。

   注意这个韧字。

   铳子是很难打破它的防身的。

   看起来庞大的躯体,也意外的十分灵活。

   最关键蛇的牙爪都是有毒的。

   只要被抓到,咬到,都意味着麻烦。

   可能体质,也可能时间上的原因,就救不过来了。

   人会在剧毒下,血液变成几乎透明的颜色,如此凄惨的死掉。

   原以为会很麻烦。

   但用上了小铳炮也没有立刻打死,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。

   不过对于于和而言就太简单了。

   一个轻功提纵术。

   这在江湖上很普遍的。

   江湖有一个草帮,门中都是擅长轻功的高手,讲究的就是这高来高去的功夫。

   从高处,楼上,二三层的楼上,跳到了一张皮鼓之上,也能做到落地无声。

   于和的轻功,不敢说和他剑法一样天下第一,那也是往前数的角色。

   他飞纵到大地巨蜥的头上。

   玉剑往下。

   轻轻插入。

   手握剑把,转一个圈。

   就把巨蜥的脑门子给挖出来一个圆圆的大洞。

   好端端一头大地巨蜥,就如此轻描淡写的死在了于和的新剑之下。

   贝恩斯大喜过望。

   虽然说这是于和打下来的猎物,但他可以给钱嘛。

   有了这一头世上稀少的大地巨蜥,他也可以往内回一下血了。

   而于和也的确是缺钱,一笔光洋就把他打发了。

   是的。

   在贝恩斯眼里,区区光洋是不算什么的。

   光洋是不足质的银币而已。

   里面的银最多三到五成。

   原先有七成的。

   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,新朝的光洋就是三成。

   因此很多地方仍然使用老钱。

   老版的银洋是七成银。

   老百姓把它剪成一半来使用。

   即便是一半,加上一些许的磨损,也仍然比新朝的光洋用料十足。

   光洋,光洋,听名字就知道啦。

   抛光不错,用料不足。

   或者说用料不足,抛光来补。

   所以贝恩斯赚到的光洋要么是兑换掉,要么是尽快的花掉。

   于和哪里知道这个,换了五百光洋,整个人都是笑着的。

   他一向注意形象,经常是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,现在却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。

   下了山。

  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,一边到处联系买家。

   买家没来,但来了另一波人。

  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。

  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。

   他们是军队。

  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。

   约翰逊上校。

   勒斯许王家上校。

   响当当的名头啊。

   坦白说,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。

   他知道,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。

  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。

   可现在呢?

  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。

  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。

   一看就知道。

   这是吃了大败仗,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。

   应该是两千人马,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。

   “天呐,你经历了什么?”

   “有酒,才有故事。”

  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。

   也不算开玩笑吧,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。

  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,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,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?

  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。

  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,也会前途尽毁。此生后半段的岁月,成为一个酒鬼,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,是最好的下场了。

   要知道,他可是上校。

  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。

  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?

   这不仅仅是他,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。

   也许,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,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,要有一个说法。

   贝恩斯想了下,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,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。

  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,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,就说了他的故事。

  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。

  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,就跑到了高原冒险。

   毫无疑问,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。

   英雄王撒卡,高原象雄部之主,整个高原的王,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。

   他战败蛇国,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,称雄于一世。

   金边,甚至很多小国,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。

  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。

  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,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。

   时代不一样了。

  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。

  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。

  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。

   他炽念如狂,再也忍不住了,就纠集二千兵马,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。

  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。

   整个高原,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。

  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。

  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。

   当然,这些武器落后,战术落后,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。

   他喝着红酒,吃着牛肉,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发挥,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。

  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,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。

  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?

   很快,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。

   这些石堡,是高原部族的城堡。

   在过去,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,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。

   最离谱的,是三百对两万。

  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,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。

   可是这一次,石堡也没用。

  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,他们直接断水断粮。

  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。

  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,结局已定。

   按理来说,这仗算是打赢了。

  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,那些老爷,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,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。

  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。

   他开始杀人。

   滥杀无辜的杀。

  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,中土人,高原人,都统统不是人,都是野蛮土着,和畜生一样,想杀就杀喽。

  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。

  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。

  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。

  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。

  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。

   她站了出来,给约翰逊上校带路。

  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。

   在云龙雪山,她引颈高歌。

   歌声不出意外引发了雪崩。

  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。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。

   他们回到山下,把所有人聚集起来,不过二三十人。

  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。

   可这么点人,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。

   正好,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,就匆匆来了。

   然后,就是谈生意。

   “我需要一些材料,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。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,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,唐基街会发落我的,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,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,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,终此一生,不,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,我已经不想升官发财了,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。我已经打算好了,我需要一个故事,一些样本,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,也许能当个作家,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。”

  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。

  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。

   这是一种话术。

  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。

   不如先小要一点,再要一点,一点点的增加,最后什么都有了。

   就像那个钉子汤的故事一样。

   毫无疑问。

   贝恩斯也是人精。

   精得一批。

   他哪里听不出约翰逊上校的意思。

   同时他也隐隐听出了这个坏种的意思。

   这家伙,是想把自己的手下给卖一个好价钱。

   他知道,或者说他看出来了。

   贝恩斯面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手不足。

   这也难怪。

   原本贝恩斯人手是差不多足的。

   但第一次没损失什么,可第二次硬生生给诡异少女缠上了,自相残杀下死了一半多的人。搞得贝恩斯对自己人数的不足而感到为难。

   他深知在中土这样的地方,本地人大多是信不过的。

   你怎么信?

   他们,这些本地人,和西极人的样貌,就区分出了两条线。

   仅是面貌上的不一样就让一方不可能去相信另一方。

   对贝恩斯来说,本地人不是自己人。

   对于本地人来说,贝恩斯他们也是毫无意外的是外人。

   一个外人二字,道明一切,双方是不可能交心的。

   所以人手损失严重的贝恩斯缺人。

   他不是没人。

   但急切间想要从外国调人进来,需要时间。最快也是需要个把月的。不可能说我一叫人就来,一个星期人就来了。

   没那么快。

   这其中的坐车,转车,甚至坐船,都是需要时间的。

   在急切间,没法子。

   而约翰逊上校的手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人手 。

   虽然,曾经两千多的勒斯许军队几乎全军覆没。

   但也不是一丁点人都没有剩下。

   约翰逊上校仍然是在上云龙雪山时,留下了一小部分人。

   看守他们的营盘,准备火种,方便从山上下来的人立刻可以烤火。

   其中也有一部分辎重。

   军火,军粮,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。

   太多了不可能。

   但也有二三十人。

   这些人,现在和约翰逊上校一样,尴尬了。

   他们出发,打仗,一无所有,并且是打败仗。

   这要是回国,什么也没有。

   和约翰逊上校一样,要蒙受耻辱,面对嘲笑,没有荣誉和光彩。

   更不要说钱了。

   下半生没着落,还什么事也没做成。

   自然,这些人也是不大甘心的。

   他们这些人,不远千里,跑到了如此之地,为什么,图什么?

   但结果却是个空。

   他们能够甘心吗?

   现在这些人,跟着约翰逊上校来找了贝恩斯,都动了一番发财的心思。

   知道的都知道。

   贝恩斯裤裆里的那些骚臭事不敢说天下皆知,但有心之人都是略懂一二。

   这是一个会发财的。

   所以他们都等着呢。

   贝恩斯看了过去。

   这些人,一个个,都是一副看起来能打会杀的样子。

   “约翰逊,你说,我能相信他们吗?”

   约翰逊闻弦知雅意。

   “放心好了,我自问是能够看着他们的,我会带他们,听你的命令,我只是求一些财而已,再说了,下去,不知道会遇到什么,你说呢?”

   贝恩斯忍不住思索起来了。

   坦白说,他缺人。

   身为一个中土通,他知道很多事。

   很多西极遇不到的事,中土特别多。

   下魔鬼井,毫无疑问,是一件极其凶险的事。

   就他所知,此次所为的,主要就是一个叫刘一夫的墓。但问题是,五灵门这么强大的势力,竟然不敢下墓。

   或者说,他们知道厉害,不敢一个人独自揽活,要多纠集一些高手,就这样,还不保险,又邀请了他贝恩斯来。

   为的就是要借助贝恩斯的现代军火。

   问题就在这里。

   五灵门丝毫不怕他反客为主。

   原因何在?

   没有五灵门,光是现代军火,也是没用。

   自己就算带上他们,也不怕。

   只要保全自己核心的人,有一些炮灰也是挺好的。

   “约翰逊,我可以带你的人一起发财,但有一些事我要说清楚。”

   约翰逊做了个手势。

   “普雷斯。”

   贝恩斯道:“第一,我给你们的,才是你们的,我不给的,不准拿。”

   约翰逊脸上难看了三分,但他还是咬牙说道:“好吧,我答应了,还有呢?”

   “我说什么是什么,有谁不听命令,敢乱来,要么你毙了他,要么我毙了他。”

   约翰逊哼了一下,道:“好,这也没问题。还有吗?”

   贝恩斯笑了一下:“没有了。”

   虽然这样说,双方也好似达成了条件。

   但是,贝恩斯很清楚,答应得这么爽快,事后一定会反悔。

   别指望这些兵痞子会信守诺言。

   不过他自己只是缺人而已,不是没有人。

   再说了,五灵门这些个中土人还是可以利用一下的。只要到时自己拉拢了这些中土人,就不怕区区一个约翰逊能翻上天。

   至于约翰逊。

   呵呵。

   这些根本不把中土人当人的家伙,凭什么跟自己斗?他们要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干活,该给的他自也不会少给。

   甚至会多给。

   当是结一个善缘了。

   可若是这些人当自己是软柿子,想骑在自己的头上拉米田共撒黄汤,那自己也不会惯着他们。势必是要让他们尝尝自己的厉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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