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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 巧遇同路人

  明月高挂夜空,残缺如钩,清辉普照整个菊山。

   沈一欢和萧雪儿,依偎在坐在花圃南面的草地上,前方十几米便是那悬崖。

   身后花圃的奇花,依旧散发着阵阵异香,随风弥漫。

   沈一欢将萧雪儿抱入怀中,已抱了一个多时辰,感受着她那柔软的身躯,心中满是不舍与留恋。

   萧雪儿抬头看着爱人,一双美目满是情思。她心中惬意,暗自付道:就这样,相拥到老,也是一种美事吧。

   看着萧雪儿的甜美笑容,沈一欢忍不住低头亲吻她的淡红发丝,在她耳边说着温柔动听的情话。

   萧雪儿突然说道:”你说,将来我们会不会,有一天像夏菊夫人一样,也隐居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山峰中,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?”

   沈一欢用鼻子,轻轻摩擦着萧雪儿吹弹可破的脸颊,轻轻说道:“傻丫头,那就是我向往的生活。”

   好一会儿,萧雪儿脸色微红,轻咬朱唇,在沈一欢耳边轻轻道:“抱我回屋吧。”

   沈一欢看她俏脸嫣然,感到她的娇躯已变得滚烫,只觉腹中一热,欲火飞速燃烧起来。

   心神荡漾之下,沈一欢雨点般亲吻萧雪儿的脸颊和脖颈,柔声道:“夏菊夫人不是说,给你祛毒期间,不能...........”

   萧雪儿将头埋入沈一欢怀中,紧紧抱住爱人的雄躯,以几如蚊吟地声音,羞涩地说道:“今晚还可以的.....”

   “刚才,夫人临走时说,后天起,才正式开始给我祛毒。”

   沈一欢闻言,心中狂喜,暗赞夏菊夫人知情识趣。

   见萧雪儿一脸春色、目光迷离,喘息渐促,朱唇微微开合,极是丰润诱人,怎还舍得让她等待?

   忙抱起这绝美佳人,蹑手蹑脚地闪入房中,吹熄了灯。

   一番软语温柔,随着竹床轻轻支呀声,几度云雨起伏。

   无限的恩爱,只嫌夜短,更是常愿世间无白日。

   待轻步出了靖州,沈一欢背着包裹,提着扶柳剑,只觉身心愉悦。

   想起艳光四射的萧雪儿依依不舍送他的目光,有这样的爱人,哪个男人会不幸福呢?

   还有那丫鬟月秀,一改往常爽直的性子,递给自己干粮时,竟眼神闪躲,一脸羞涩。

   自己还傻乎乎地问她:“丫头,你怎么出了黑眼圈?”

   月秀羞红着脸哼了一声:“你们晚上大动静,太大了。”

   额,额,额.......

   果然,小丫头也到了思春怀春的岁数。

   从靖州,往东南方向,到云雾派所在的梁林,约有七百里左右。

   一路上,穿城过镇,越山踏草,虽然辛苦,但也饱览了许多不一样的风光。

   譬如,路过那一片碧草平原,绿草随风起伏不定,常见牛羊群,游荡其中,悠闲地吃草眠卧。似是夫妻的放牧人,欢声笑语,琴瑟和谐,惹人羡慕。

   再有那郊野外,星罗棋布的树林,树枝摇曳,绿叶沙沙,阳光透过枝叶缝隙,如金光般洒在人身上,如梦如幻,心神舒适。

   路过兰平县外的青流河,阳光洒落河上,映照得波光粼粼,犹如无数钻石在闪烁光彩。清风吹拂,吹起层层惹人沉醉的涟漪。

   两岸青山上,山峦起伏,俱是郁郁葱葱的树木,看之赏心悦目。

   一连走了几日,天是越来越热,远热过往年。

   明明才是夏初,但热得仿佛盛夏一样。

   这一日,天更是闷热,沈一欢走到了三龙山。

   这三龙山,也许叫三秃山,更合适。

   这山,由三个山峰起伏相连而成,连绵百里,却远不如其他山,秀丽多翠。

   山上长着的,多是低矮的灌木丛,岩石突兀,形象难看。

   这山上,一定没有劫匪!

   为啥?

   因为,劫匪也是人,更讲究生活舒适度。

   这样的炎热天气,连片遮阳的大树都没有,别说乘凉歇息。

   打劫不但是一件武力活动,更是一个选址的技术活。

   只要不是傻子,都不会在这种穷山没水的地方,当劫匪。

   走了两个时辰,沈一欢累得饥渴难耐,被晒得有些头晕眼花。

   好不容易,找到一处极小的树荫遮阳,忙吃些干粮,饮水休息,却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
   不知过了多久,突然听到身边有轻微的脚步声,似是踢到石子的声音,沈一欢猛然惊醒。

   便见一个脸色焦黄的瘦弱汉子,已经悄悄走到自己两步之前。

   沈一欢心中微惊,早已左掌拍出,打向蹑手蹑脚图谋不轨的那瘦弱汉子。

   那黄脸汉子见沈一欢突然睁眼醒来,眼中流露出惊讶的神色,再不敢往前移动。

   见沈一欢骤然一掌打来,忙双掌快速抵挡。

   “砰”的一声,那人冷哼一声倒退了两三步,沈一欢也身形一晃。

   沈一欢极为吃惊,虽然自己睡着了,但这人悄无声息地走到了自己身边,足见轻功不弱。

   那黄脸汉子稳定身形,看向沈一欢,忙摆摆双手,轻声笑道:“这位兄台,不要误会。”

   “我没有歹意,只是干粮和饮水都用完了。”

   “想借你两口干粮和淡水用用。”

   “见你睡得正香,便不想打扰你,想自己取两口而已。”

   “我会付你钱的。”

   沈一欢听他声音,听得眉头一皱,倒不是说他声音难听,而是他的声音,瓮里瓮气。

   极为拿捏,听着有些粗豪,却隐带细腻温婉。

   总之,听得人别扭。

   沈一欢忍不住抬头打量他。

   只见这人脸色焦黄,身形瘦小,比自己要低一些。

   褐色的衣衫,背着一个包裹,左腰间挎着一把带鞘短刀。

   那人见沈一欢的眼神奇怪,似是有些心虚,忙移开眼神,不跟他对视。

   沈一欢这一看,才发现这人的古怪之处。

   额。

   这,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女子。

   戴了一个男人的人皮面具,改穿了男人衣衫。

   只可惜,不知道她是不是阅历较浅,还是准备不足,留下了几处明显的破绽。

   这三龙山,自己连走了近五十里,没见人烟,也没见河流。

   若是干粮不够,饮水不够,此时确实是饥渴难受。

   沈一欢放下警惕,缓缓笑道:“你若是不介意,这些干粮和水,你自己拿去一些。”

   “只是你一个姑娘家,出门还是尽量多带一些水和干粮,尽量不要接受陌生人的东西。”

   那女子眼中露出惊讶的表情,眉头紧皱,之后轻声问道:“你是怎么看出的?”

   沈一欢摇摇头,露出无奈的表情,说道:“姑娘,我只是困,我又不是瞎。”

   “姑娘,是不是第一次出门?”

   “如果没有猜错,还应该是瞒着家人出来的。”

   那戴着男子人皮面具的姑娘点点头,目光中露出警惕的神色。

   沈一欢接着说道:“你的脸焦黄黝黑,确是男子的模样。”

   “可你的脖子,却是一片雪白色。”

   “还没有喉结!”

   “你的手,又小又白,还嫩。”

   “男人的手,哪有这样的?”

   那女子被这么一说,哼了一声,心情不爽道:“有完没完,我哪有那么多破绽?!”

   沈一欢感觉出她岁数偏小,一时好心,想提醒她,继续说道:“你说话的声音很怪,想学男人说话,但是又有一种女人的那种扭捏感。”

   “四不像,听得别扭。”

   ”还有,你看看你这衣服,明显偏大,不合身,穿着跟个袍子似的。”

   “你是不是离家出走时,随便偷的衣服啊?”

   那女子不满地说道:“哼,说对了又怎么样?!”

   “最讨厌你们男人这种德行,自以为是,非得炫耀自己那点小聪明。”

   沈一欢无奈地摊摊手,再无言语。

   那姑娘去径直都过来,拿过的干粮和水,在一边吃了起来。

   瞧见沈一欢愕然的目光,她毫不知羞地冷笑道:“讨厌你,归讨厌你;吃东西,归吃东西。”

   哈哈,这德行,够不要脸的,跟自己有点像。

   够让人讨厌的!

   不过,话说过来,一个长着胡须、脸色蜡黄的中年汉子,优雅地翘着兰花指,如淑女般优雅吃酥饼的模样,真是看着恶心。

   那女子边吃边赞道:“哎呀,夏菊夫人做的菊花酥饼,依旧是这么好吃。”

   沈一欢闻言心中一惊,不动声色地问道:“你,你怎么知道夏菊夫人?”

   “你怎么知道,这菊花酥饼,是她们给我的?”

   那女子,嘿嘿一笑,说道:“夏菊夫人知道你要去梁林云雾派,还让我护送你一同前去。”

   你一个小丫头片子,护送我?!

   听到这话,沈一欢更是心中震惊。

   这姑娘是谁?

   自己可从来没有跟夏菊夫人说过,自己要去梁林云雾派的事啊。

   这姑娘,怎么会知道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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