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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桓很希望岳飞能够展示出奇思妙想,一下子就击破金人,大获全胜……不过很显然,这种想法有些天真了,岳飞并没有任何动作。
短暂迟愣之后,赵桓也醒悟过来,即便岳飞有办法,却也不是立刻要拿出来的。
毕竟堡垒尚在,壕沟还没有填平,只能说,现在的战斗,还只是开胃菜罢了,远没有到正餐。
赵桓的判断还是准确的,一队一队的签军,前赴后继,扑了上来,他们衣衫褴褛,不少人还露着肉,而外露的地方,多是青紫色,有的地方还浸出黄色的脓水,冻疮加上残酷的压榨,这帮人已经变成了类似行尸走肉的东西。
他们每次成功负土一石,就可以得到一点粮食,不用饿死。
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。
那些管事的金兵已经学会了宝贵的克扣技能,扣压金军,乃至汉儿军的粮食,会出问题的。可放在这些民夫身上,也就没事了。
粮食匮乏,每当有人拿到了食物,立刻就会引来三五个人的抢夺,进而就会引发一场斗殴。
只有那些最强壮的,最心狠的,才能得到食物。
而一旦能够活下来,这帮人就会迅速成长为管理层。
他们会替金人主子,驱赶老实巴交的签军向前送死……然后把他们的那份口粮据为己有,并且拿出一些粮食,收买几个狗腿子,靠着他们的帮衬,奴役更多的签军,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……
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,一个普通的签军,穿了一件半新的羊皮袄御寒,很不幸被人看上,抢走了他的食物,又被毒打一顿。
到了半夜的时候,硬是扒了皮袄,扔在外面,等大多数人重新请来的时候,人已经成了冰雕。
而那个带头打他的人,穿着羊皮袄,大马金刀坐在冰冷的尸体上,得意大笑,这一刻,他觉得自己即便身在鬼蜮,也是一个鬼蜮的王……
经过了多次的战争历练,金人的签军已经很有章法。
他们会豢养一大批凶悍的小头目,这些家伙是汉人,却要比金人还狠。征调民夫,帮忙管理,负责分配食物,组织攻城,忠实地充当伥鬼。
而今天的战斗,这些“伥鬼”也不能在后面坐享其成了。
金人给他们发了一件破皮甲,又给了一柄破刀烂剑,让他们在装备上,略胜过普通签军,当然也只是略胜而已。
随后就命令他们,冲在前面。
不光要填平壕沟,还要试探出宋军的手段,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,金人才会把宝贵的砲车推到前面,发起致命打击。
毫无疑问,金人的战术是很残忍的,但是又不能否认有效性,经历大半天的时间,外围的三道壕沟都被填出了进攻的道路。
还有两座堡垒也被金人利用砲车摧毁,差不多有一段三里多宽的区域,被清理出来。
“看起来真正的战斗要放在下午了。”
赵桓笑呵呵环顾,肚子还真有点饿了。“有吃的吗?”官家问过之后,又补充了一句,“就拿点寻常士兵吃的就行,朕没有那么娇贵。”
官家都这么说了,两位宰执,加上曲端还能说什么。
果然很快送来了一碗黄米饭,上面有一大块油汪汪的咸肉。
准确说,这是一块火腿,不过貌似大宋朝还没有这个名字。
赵桓眉头微皱,“这是寻常士兵吃的吗?”
官家有了怒气,当面欺骗他,也太不把皇帝当回事了。
他背后的王中孚突然道:“官家,这的确是士兵吃的,还多亏了宗相公。”
“宗相公?”赵桓一愣,宗泽倒是义乌人,难道他把老家的火腿带到了军前?
王中孚沉声道:“好教官家得知,老相公率领人马北伐的时候,有一个同乡的商人听说之后,便把贩卖所得的财物都拿出来,购买了猪后腿,按照两浙的法子腌制妥当,送到了军前,交给中相公充当军粮。”
“腌过的猪肉不易腐烂,味道也好,故此在军中很是盛行。岳都统在军中囤积了不少,普通士兵还是能吃到的。”王中孚顿了顿,又道:“官家,老相公还说过,家乡咸肉这么好,却没有个名字,一时也没有想到。不如官家给赏个名字吧!”
赵桓呵呵一笑,“名字倒是不难,这种以猪腿腌制出来的咸肉,颜色红润,宛如火炭,就叫火腿好了。”
赵桓说完,李邦彦立刻附和道:“这个名字好,我大宋尚火德,军粮又是火腿,必定红红火火,旗开得胜啊!”
赵桓呵呵摇头,你就少拍马屁了。
就算军中有火腿,也没有富裕到一个人可以吃半斤的程度……赵桓略迟疑。竟然掏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,随后赵桓把大块火腿放在了面前,当着几个人,展示了一下足以入职牛肉面后厨的恐怖刀工。
半斤的一块肉,愣是给切出了一百多块丁香叶。
“成了,王中孚,你去给每个士卒发一块。”
王中孚要走,赵桓却有仔细数了六块出来,三位大臣,王中孚,杨再兴,还有他赵官家,一人一块,不多不少。
结果就是这几位跟着赵桓,吃了一顿最没滋味的黄米饭。
赵桓饭后随意坐着,笑道:“你们会不会觉得朕特别虚伪,一块火腿而已,非要分给那么多人,还不够塞牙缝儿,有什么用处啊?”
向来善于拍马屁的李邦彦却是晚了一步,吴敏沉声道:“同甘共苦,官家所为,才是真正的用心良苦。同舟共济者,为华夏子孙。自私自利,欺凌弱小,予取予求,就是蛮夷……金人在把人变成鬼,官家处处与金人相反,大事必成!”
赵桓微微颔首,“便是有一粒米,也要煮成一锅粥,由大家伙同喝。有一块肉,也要切开,分给更多的人。这便是朕的道理。在这个世道,需要的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道理,而是最简单,最朴素的规则。和衷共济,赏罚分明,仅此而已。很多时候,咱们需要做的不是延续丰亨豫大的盛世,也不是堆出地上天国一般的东京开封……咱们要学着倒退,退到最简单的生存方式。”
“均田均赋,男耕女织,耕战结合……这些最根本的东西,才能让咱们真正战无不胜!”
赵桓笑谈之间,下午的战斗已经开始。
君臣迅速打起了精神,注视着下午的战斗。
果不其然,相比起上午的时候,要残酷太多了。
金人的砲车也增加了一些,他们先是集中轰击一个小堡,不到一刻钟,小堡就被砸出了一道巨大的裂隙,里面的守军也没有被活活砸死的,好不凄惨。
岳飞眯缝着眼睛,将一切都看在眼里。
机会终于来了。
“床子弩向前四百五十步,用猛火油!”
一声令下,足有二百架床子弩在挽马的钱引之下,迅速向前,整体排列,迅速对准了金人的砲车。
岳飞的命令,完美展示了什么叫做微操达人。
金国虽然有砲车,当这玩意的射程在床子弩面前,还是个弟弟。
不过床子弩的箭头,不管是半圆形的,还是锤头形状的,都没法给予砲车什么杀伤,看起来似乎是没用的。
可金人却是算错了,只要肯动脑子,办法总比困难多。
岳飞使用了猛火油,甚至还用火药助燃,加强了燃烧的威力,一百架床子弩,一起发射,只听到咻咻的声音,紧接着金人砲车的周围,火油迸溅,硝烟弥漫,几乎眨眼之间,陷入了一片火海。
干硬的木头,碰到了火焰,迅速燃烧,一架架辛苦制造的砲车被大火吞没。
后面的金国将领看得心头滴血!
“快,快去抢救!”
他们不顾一切,把金兵都派出来了,试图抢救一些宝贵的砲车。
可是岳飞又岂会给他们机会。
“该你们上了,把残存的砲车全数捣毁,一个不许留!”
“知道!”
回答岳飞话语的,也是个伟岸的汉子,他披着鱼鳞甲,单手提着一口十斤往上的砍刀,撒腿就冲了出去。
这人叫做杨幺!
没错,就是洞庭湖的那个水贼头子。
自从李彦仙平定了洞庭湖之后,杨幺黄佐等人都被调到了应天整训,随后又参加了京东之战。
岳飞并不熟悉杨幺,只是知道他立了不少功劳,作战勇敢……本来杨再兴是最好的人选,奈何他还要保护赵桓。
只能让杨幺上了。
而此刻的杨幺,也是五味杂陈。
他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会被一个狗皇帝感动了……可就是刚刚,一块薄如纸张的火腿肉,让这个汉子破防了。
李都统真的没有骗他,那些传言也不是假的。
赵桓是个难得的好皇帝,和斜也辩论,那是一位天子的胸襟气度,能和普通士兵分食火腿,那是仁慈爱民……别说一位官家了,就算他在洞庭湖的时候,区区一个水寨头子,他也做不到这一点啊!
还有什么可怨恨的,曾经心中的不平散了,没了,消失不见了!
姓赵的,你只要能一直这样,俺杨幺把这条命卖给你了!
“上!”
杨幺第一个冲到了砲车阵地,迎面一个金人骑兵冲来,他二话不说,横着一刀,两条前腿,齐刷刷斩断!
“杀金狗!”
这五百宋军嗷嗷叫着,愣是抵住了金人的冲锋不说,还把残存的砲车都给点燃了。
杨幺一手持刀,一手拿着火把,当他把最后一架砲车点燃,放声狂笑。
“金狗,还有吗?你家杨爷爷包了!”
杨幺的凶悍,连自己人都镇住了,岳飞都情不自禁生出个念头,此人之勇,不在杨再兴之下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