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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被捅一刀

降神 老实人12 4763 2024-09-21 09:33

  锦氏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。

   她的才能注定她会高高在上一飞冲天。

   唯一遗憾的是——她是一个女人。

   而且——实力不强。

   抛除实力不足这一点,在待人接物,行为处事,那都是无可挑剔的。

   若非如此,她也不可能继续巴结上孙春绮。

   不懂的人不知道。

  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自高自大。

   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。

   普通凡人女子,长得再漂亮,放在修仙者眼里都屁都不是。

   嫌脏。

   毕竟修仙者筑基可辟谷,体质上来说的确是比普通凡人干净多了。

   可见锦氏巴结孙春绮有多不容易。

   为此——献出身子又算得了什么?!

   她侧着身子,手缓缓,缓缓,轻轻,抬起。

   纤细的柔荑,慢慢,拉开了胸襟上的绳扣。

   红色的嫁衣从她身上顺滑而下。

   里面是青色素雅的青丝绸外衫。

   她又伸手,解下青丝外衫,露出了里面月白的里衫亵衣。

   到这儿,她终是停了手。

   接下来的,她就不好再自己脱了。

   不庄重。

   她要维持她最后的尊严。

   刘一夫终于忍不住,焚情香的影响,锦氏的脱衣自荐,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,他终是低吼一声的扑上去。这一刻,理性从他的脑中消失。是的,他是可以抵御一个风尘女子的引诱,也能拒绝倾国倾城的女鬼,但他实是无法拒绝一个良家妇女的解衣自荐。

   因为他更知道一点。

   锦氏已经做了她尽可能做的一切。

   她的自尊让她是无法自己把那件亵衣给脱下来的。

   在这件事上,若全指望锦氏主动,那他未免太没有担当了。

   有时他需要用他的主动,来化解锦氏的尴尬。

   这是他能做的。

   也是他必须做的。

   一日无话。

   温柔如水。

   刘一夫从未有这样的感觉。

   他已非初哥。

   也被家中那些女子教了十八般武艺。

   但这一天,仍然让他犹在梦中。

   他想。

   倘若他父母在时,给他安排的女子是这样的,是锦氏这种女子,他还会抗拒婚姻至今未婚吗?说不定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。

   不得不说,锦氏真的是极好的女子。

   刘一夫通过对她的接触,更多了一些了解。

   锦氏的武功不是太好。

   但她暗中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。

   从她皮肤肌理可以感觉到。

   她有足够的运动,绝非那种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的居家妇人,待宅子里闷久了,年轻还好,一上年岁这皮肤肌肉都要松弛了。

   而锦氏的皮肉,虽能看到肌理延展,皮质渐糙,可皮肤仍然紧致有弹性,肌肉也结实坚韧,肌肉紧密有力。

   可知她对身材维持的努力。

   若非如此。

   她像普通妇人一样,现在说不得至少是要胖一圈的。

   中年发福这一点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
   刘一夫对着她,累了一天又睡了一夜。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样。

   门外。

   孙春绮早不见了。

   在刘一夫真的则个时,她就走了。

   她又不是变态,岂会一直留着听墙根。

   到了后来是刘一夫自己控制不住自己,有些索需过度了。

   是以现在的刘一夫竟然感到有些……身子发虚。

   锦氏人在被中,她一身狼籍,不好露出身子,只伸出手,扯了床头的一根绳子。那绳子扯着了一只铃,铃声一响,不旋即,就有一队仆妇鱼贯而入。

   “相公且先自便吧。”

   锦氏人在被中说道。

   刘一夫在第一个人手里的盆取毛巾擦拭了身体。

   用第二个人手里的茶水漱口。

   在第三个人手上的水具用盐洗漱口牙。

   在第四人手中取茶漱口。

   在第五人手中拿过了衣衫,新的衣衫。

   一套青色素布的男衫。

   的确是锦氏的品味。

   比之刘一夫的品味高多了。

   不得不承认,有时女子的衣品比男子是要强得多的。所以很多时候有一个女子在男人外表会显得比较体面。

   刘一夫走了。

   他出了院门。

   打门却是一个人。

  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——不好。

   那是锦氏的女儿,锦天的妹妹。

   锦葵。

   这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孩。

   锦葵其实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,但已经是一个熊孩子了,自私自利的狠,偏偏锦天对这个妹妹极宠,可见她其实在家里也是极受宠的。

   未想她竟然在此。

   刘一夫忙是想避开此女。

   但锦葵主动跑向刘一夫。

   刘一夫一时间没把握住。

  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跳着离开,还是把她推倒,毕竟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,至于要较真儿么。他一个大人,和一个孩子闹,太不像话了。

   就是这么一犹豫的功夫。

   锦葵噗地插了刘一夫一刀。

   在他的腹部。

   还好。

   这个位置,不会致命。

   但这不是锦葵手下留情。

   而是锦葵是个小短腿的女孩,恰好是攻击到此处。她再高一点,就能扎刘一夫的胸了。

   “你这孩子!”

   锦氏不知什么时候竟也出来了。

   她换加青布素裙。虽然素净,但端庄得体,一副当家主母的模样。

   虽然武功不是很行,但她身法还是不错的,脚掌在地上一转,整个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射出。

   锦葵大叫:“不道德!我恨你们!”

   她掉头就跑。

   此女虽小,却天性自私,更是个敢言敢行之人,她竟是敢于出手,现在更是向刘一夫出手。这一刀插的,差一点就要了刘一夫的命。

   “她太聪明了,我已经引开她了,没想到她还是摸了过来,知道了这事儿。你没事吧,我回头会和她好好说说的。”

   锦氏有些不好意思。

   她已经尽力了。

   奈何锦葵就是个小魔星,管不住,打也不行。纵是她自己小心翼翼,也仍然让锦葵摸黑过来了。

   这个小魔星,贼精,她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顿时气得要爆炸了。但当时刘一夫还没出来,她也不好闯进去,就抓了把刀在外等。

   当刘一夫出来,她立刻认定这是欺负自家的坏蛋,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一刀。

   发生这事,真是让人尴尬。

   “算了,我也没死掉,你回去和她好好说说吧。告诉她,没下次了。”

   刘一夫原本带有温情的脸变色了。

   他运转工字伏虎功,收缩了伤口周边的肌肉,挟住了伤口止住了血。这门工字伏虎功让他对身体的掌握更上层楼。

   现在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缩骨功这样的功夫,原因就是他对身体的掌握增强了。

   锦氏原本想说什么,终是没有说出来。

   纵是她智计万千,奇谋百出,面对此情此景,也是徒呼奈何。在讨好刘一夫之余,她还要安抚住锦葵,这两样,她无法两全其美,只能选择先安抚锦葵。

   好在她知道,刘一夫这样的人,纵被锦葵捅了,也决计要不了他的命。

   不然他就不是脸色难看了,而是要直接翻脸。

   精通情商的锦氏早早打听了儿子身边人的情报。

   她知道张小乙是个喜欢揽事儿的小老大,虽说脑子有点问题,执念比较重,但行动力强,和她儿子的性格可以形成互补。

   唯有这个刘一夫,不显山不露水,暗藏机峰,城府极深。而且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凉薄,不要看别的,只究其一点,他是一个降术师。干这一行的,没有天真蠢和傻白甜,都是比较极致的精致利己主义者。

   刘一夫能原谅锦葵捅了他一刀。

   这是因为他才和锦氏从榻上下来。

   并且两人玩得还挺好,兴致很足。

   所以刘一夫才隐忍下来没有发作。

   但这样的事再来一遍,什么恩情都会没了。

   到那时就仅剩下公事公办四个字了。

   那样的话她这副身子就赔得不值得了。

   不提锦氏要如何教育熊孩子。

   刘一夫原本大好的心情,全给这一刀子给捅没了。

   他意兴阑珊,脚下软绵绵地回家。

   到了门口,犹豫一下,少有的施展起初有成效的轻功,蹿上了张小乙的房楼。

   张小乙正在练功。

   精赤着上身。

   虽然坐那不动,但心火如焚,在心火煎熬下,一身白赤的精肉表皮冒油也似的出了一层的汗。就像在皮肤上抹了一层老猪油。

   刘一夫上来,他差点以为是锦天。

   但一想不对。

   他和锦天住一块儿,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,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彼此反而十分的了解。他知道,最近锦天心魂都给杨大小姐迷住了。

   一天到晚的,尽跟那妞屁股后面找查千多年前,关于仁王的资料。

   张小乙算明白了,这位锦爷,算是陷进去了。

   倒也是不稀奇。

   锦天心中最敬佩最崇拜最渴望的,不是他父亲,而是他母亲锦氏。

   所以他找对象打心眼里是奔他母亲模子去的。

   可是,天可怜见啊。

   像锦氏这样的女人世上又能有多少呢?

   好在上天给出了杨大小姐。

   她拥有锦氏一样大家族的出身。

   又有大家族制度下的精英教育。

   能力方面也是杰出的,不输于人。

   至于小脸蛋子就更别说了,那就是一个字,漂亮。

   锦天被迷,真是一点都不奇怪。

   张小乙想想也就接受了。

   能怎么办?

   反对的话兄弟都没得做了。

   再说杨大小姐真不错。

   你找别人还不如她呢。

   只是这下很多时间里这宅中可就只剩下张小乙自己一个人了。

   他一发闷,干脆练功。

   好在知本论虽然对他作用不能说逆天,但不是没有。

   他终究是感觉到自己武学的桎梏松动了,瓶颈一松,他就感到了进步,这比啥都要让他激动,高兴。

   这不,就练上了。

   一收功,一眼眼,来的人不是锦天,而是刘一夫。

   虽未想到是刘一夫,但二人关系已经十分铁了,哪怕刘一夫来他这儿次数并不多,他也不以为意,反而笑呵呵地说:“今儿怎么这么早来了?”

   可不是,一大早来的。

   刘一夫坐下道:“别废话了,给我找点儿子药,金疮药。”

   张小乙还纳闷了呢。

   这刘一夫手头上的药岂不是比他的要好得多?是以他早不给自己备金疮药了,要用一般都是从刘一夫那儿弄。自己手头的,都是从前旧的,好在还在有效期内。

   原以为是要最后扔了的,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。

   只是吧,这刘一夫怎么了,需要用这玩意儿。

   转念一想,明白了。

   刘一夫也是怕了家里那多出来的一群莺莺燕燕啊。

   其实也不是真怕什么。

   只是男人,有时最怕的就是女人吵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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