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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三方反应

降神 老实人12 5940 2024-09-21 09:33

  于和把自己的心血结晶给了刘醒非。

   他十分直接。

   让刘醒非有些说不出来话。

   通过读心,他倒也明白于和的无奈。

   毫无疑问。

   于和是天才。

   当下这一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。

   甚至是最顶尖的那批人才。

   但是,奈何,再怎么天才,他也仅只是一个人。

  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。

   练就天下第一的武功,和掌握人情世故,没办法,他选择第一项。

   做为一个武林门派的掌门,谁能说练好武功是错的?

   可是他如此努力付出,但门派里却渐渐容不下区区一个岳雨。

   于和的累了,终于选择放弃门派。

   他为了门派,放弃太多了。

   要不是门派,他早十年就可以结婚。

   现在若有了孩子也可以去打酱油了。

   可不管怎么说,他也是天下第一。

   哪怕有水份,但也绝对不低,不然他守不住这个名头,早晚是要给真正的高人打上门来的。

   但是现在他完全放下了这份虚名,把自己的武功交给刘醒非,就为了换对方在这次任务中保护一下岳雨。

   刘醒非大为满意,同时也是十分赞叹。

   拥有读心能力的他是知道于和的真心的。

   “你能放下虚名,解脱枷锁,实是出我意料之外,大多数人,往往在失去之后才能大彻大悟,而你还没失去呢,就已经明白了此理,果然,每一个时代都有当代的气运之子,如我没有料错,你就是这一时代的气运之子,这份秘籍,我收下了,你师姐,我也保下了,不过,你要确定一件事,我保她是保,保你也是保,你确定我要保她,而不是保你么?要知道,此之一行,即便是你,也是危险的。”

   于和一怔,旋即明白。

   他想起来了。眼前这人,就是想要下墓取什么东西的。

   这样一个人显然不凡,他或许知道些什么。

   比如说,如果下墓,即便是自己,也未必能全身而退。

   但他只略微一想就笑了。

   “无妨,我有剑。”

   他施了一礼,转身离去。

   祁青丝一紧身上的厚衣,忍不住道:“这人是一个人杰,当世少有。”

   虽然她不是武者。

   但是她明白,一个武者把自己的武学白白给另一个人,这意味着什么。

   江湖上,武林中,不知有多少人,宁可死了,东西绝传了,也不会随便把东西给别人,甚至有的人家立规矩,传男不传女,传侄不传媳。

   哪怕丢了,没了,毁了,也不会给别人。

   一些门派严守武林规矩。

   严禁偷学。

   自己练功,别人看了,这就是生死之事。

   但于和却敢于把自己的秘籍拿出来。

   最关键的是,这是他自己的。

   清溪剑派的剑术,其实不过平平而已。

   出众的是于和。

   他能把一门平庸的武功剑法练得出神入化达至巅峰,甚至是化腐朽为神奇。

   而不是清溪剑派的武功有多了不起。

   这秘籍里是于和自己的武功心得。

   其中虽有很多清溪剑派的剑法。

   但在运用,技巧,心得体会上,和原本的清溪剑派已经不一样了。

   于和自己编写此秘籍,曾经是有收徒弟的想法。

   但一来他是清溪剑派的掌门。

   他不能随便收徒弟。

   即便收了,也是要收归于门派里面的。

   到时,这个徒弟怎么教养,他就不好把握,不好控制了。

   只看现在门内。

   招收的门人弟子,培养出来的,有一个对他尊敬的吗?

   至于门内的。

   真的很难挑选出一个来。

   毕竟于和心高气傲。

   他要求再低,也是有要求。

   不能随便一个什么人,就能从他手上学他的武功。

   不是不想教。

   而是不想砸了名头。

   教出个废物不可怕。

   可怕的是让别人推己及人,以为徒弟不行,你也不行。

   怎么说于和也有天下第一的名头,若是因此让人置疑,那不是太亏得慌了么。

   所以从此处可以看出来,于和对自己的一身武功也是很重视的。

   但就是如此,他却十分慷慨的拿了出来。

   这就是心胸,这就是气魄,这就是格局。

   他是对的。

   仅凭此点,刘醒非要保下一个人,又有什么难的。

   而于和也可以放开束缚,在此之一行,为证明自己,放手一战。

   另一边。

   马呢娜小心翼翼的生火。

   但烧了一会儿,水也没开,只是热了一些。

   马金莲笑吟吟地上前,把火灭了。

   “傻丫头,现在是在外面,你往外看,到处都是风雪,你知道这天气有多冷么,哪怕你支起了帐篷,这火啊,一时半会的也烧不开水,没有一个时辰的功夫,想也别想,在野外,做什么都要讲究一个将就二字,干干净净是行走不了江湖的。”

   马金莲提起那会子,行走江湖,那是风里来,雨里去,卫生条件,别想了。

   能在三五天内,找到一个可以换洗的地方,就算谢天谢地了。

   在外奔波,行走,三五天的时间,绑一条内裤穿。

   这都是常有的事儿。

   现在马家发达了。

   生活条件好了。

   家里又有些破格的宠着,让马呢娜养成了一些娇小姐的脾气。

   这也罢了。

   反正马家也不是养不起。

   问题的关键是这一次不同。

   队伍里有很大的变数。

   别的不说。

   那个叫贝恩斯的老外,马金莲就不敢小瞧,要小心着那个人。

   所以对这孩子也就多教导一些。

   “听好了,这一路,你要多听,多看,但要少说,少做。真有什么事,到了必要的时候,就听我的吩咐,除了我的话,别人说话,你最多信三分,且要以我的意见为主。”

   马呢娜瞧出来了。

   “祖婆,我知道,我听你的话,啊,没想到啊,那个什么于和,果然是天下第一剑,武功好高啊。我们全力出手,虽能把一个大雪怪打倒,但要直接杀死还有些难的,但于和真的可以一剑就杀掉一个呢!”

   马呢娜也算见到世面了。

   马家在西部州,也算武林豪门。

   马家祖传的金步连环腿,那是威名赫赫。

   脚尖,脚跟,打上精铁,那就是一双铁足,踢哪哪碎,是为天下腿脚功夫的翘楚。

   这天下间。

   腿上功夫的,自古有之。

   进步连环腿,双花飞神腿,点桩脚功夫,都是出了名的武林腿脚功夫。

   其实按说金步连环腿并不是那么高明的。

   此门绝技,其实关键点在鞋子上。

   腿脚功夫,要么完全不顾鞋子的感觉,用一双铁足钢腿去硬打硬扛。

   要么就是有一双完全适合双脚的鞋子,让双足在鞋子的配合下,爆发出更为强绝的力量来。

   让鞋子和脚,在一起成为一加一大于二。

   金步连环腿的功夫,窍门就在这鞋子上。

   得要这个人,成了年,脚不会再有大的变动,然后特制此鞋。

   要装上鞋尖门,和鞋的后跟头。

   配合脚尖踢,和脚后跟落的打法。

   马金莲当初凭借此功夫,威震西部州。

   她此生唯一的一败,就是败给了赵长安。

   赵长安以腿法破腿法,直接把她的鞋子给踩掉了,从而胜了她,也在她的心中,种下了爱慕的种子。

   事后马金莲和赵长安说及此事。

   当时,她正好成年。

   原本是想要准备换鞋的。

   但就差一点。

   这导致她的鞋其实比她的脚要略微大了一些的。

   有了这一丝的差异,所以赵长安才能轻易踩掉她的鞋。

   倘若她鞋未被踩掉,她其实未为会输的。

   于是赵长安告诉她。

   因为男女授受不亲。

   所以当时他才故意用脚踩掉她的鞋子的。

   不然,他要用手脱,这就不好看了。

   马金莲这才知道,赵长安出手相让。

   因为马金莲鞋子稍微大了一点,所以赵长安只用踩的,就踩掉了她的鞋。失了鞋,马金莲的金步连环腿效果大减,自然也就算输了。

   但倘若马金莲的鞋是紧巴脚,踩不下来的,那对不起了,赵长安只好下手去脱。

   再怎么合脚的鞋,用手怎么也是能脱下来的。

   只是如此一来,在礼教杀人的当时,马金莲的名节就不好说了。

   马金莲经此一事,对赵长安更加上心了。

   奈何。

   当时的赵长安身边已经有了石小凤。

   石小凤是魔门最后一个圣女。

   魔门圣女石小凤原本名字应该是玉小凤。

   因为她跟了正道名侠赵长安,所以被废玉为石。

   她不能叫玉小凤了。

   只能是石小凤。

   她只能跟着赵长安。

   那年月。

   一个女人,武功再高,再好,一个人生活也是很困难的。

   没有男人,下场往往十分凄惨。

   最终只能在荒山野岭孤苦一生的生活。

   所以石小凤是不能离开赵长安的。

   赵长安也不能抛弃石小凤。

   哪怕马金莲对他念念不忘,两个人也不能在一起。

   这件事,最终是不了了之。

   但此中苦果,她比谁都清楚。

   眼看马呢娜好似也对于和有心,连忙告诉她。

   “你不要多想了,我看得出来,于和这个人,对他的师姐是情根深种,他这样的一个人,一辈子不会爱上第二个人,你没机会了。”

   于和跟从前的赵长安十分相似。

   两个人都是正道名门。

   且身边早早已经有了人生的另一半了。

   还是关系十分深,不容于外物的另一半。

   而于和也和赵长安似的,天赋,有。十分出众。

   但即便如此,想要取得成绩,也依旧需要依靠勤学苦练,他们每一分的功夫,都是用辛勤和汗水换来的。

   如此的辛苦,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谈什么恋爱,玩什么浪漫。

   马呢娜若对于和生出了异样心思,结果只能是一场苦果,落泪无声。

   马呢娜忍不住道:“祖婆,你说什么,人家只是对于掌门的武功剑法佩服一二而已嘛,哪有什么动心不动心的。姑娘我年轻貌美,一个人生活正是精彩,哪有可能找另一个人生活,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嘛!”

   马金莲呵呵一笑:“你啊,也就是嘴上那么一说,不过我要提醒你,这一次,比我想的要凶险的多,你若太抱歉,最好,是回去,我上山就可以了,倒不必再万一的搭上了你,那我可是要于心不安的。”

   马呢娜才不想下去呢。

   这才第一天。

   最多过了大半天而已。

   这就走。

   她马呢娜不要面子的吗?

   五灵门也在开会。

   钟玉民说话。

   “门主,这个贝恩斯,仗着火器,对我们有些不尊重啊!”

   “不错,他们那模样,一看就知道,跟饿死鬼投胎似的,不讲究。什么都要,一坨米田共都要过手尝一下咸淡,我怕他们会反客为主。”

   众人都对此人一句咸淡话反感,但又觉得他的最后一句反客为主说得有理。

   一个女子道:“终究是西极妖人,我觉得此行不妥,要不咱们就拖一下子,回山下去,消磨一下他们。要么呢,他们闯山去死,要么他们走了我们再闯山。”

   “不。”

   金奎有些无奈。

   “我得到消息,下面有大妖。你们可能有很多人不明白大妖这个概念,我在这里和你们就一下。我们过往的时候,下墓最忌讳遇到什么?”

   他用眼睛四扫。

   看得一个个人把目光回避。

   忽然想起来,很多年没有人下墓,都给困在了这大雪山下。

   也因此遇到的那种东西就比较少。

   但他还是提醒他们。

   “是僵尸。”

   有人在笑。

   僵尸是诡异吗?

   不是。

   墓下面,有很多比僵尸更恐怖的东西。

   比如变异生物,甚至是魅。

   这些诡异十分可怕,遇上了几乎就是必死无疑。

   你想活,这是你想就能活的吗?

   当然,也有人福大命大,这还真能活。

   但是话说回来了。

   福大命大。

   这样的人,天下间能有几个?

  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天地主角。

   但事实上,这天下大多数人,连个死跑龙套的都不算。

   甚至连背景板都不是。

   该死就死。

   所以下墓遇到了诡异,真的只有一死。

   能够不死,这就是福大命大。

   至于别的,还是不要想了吧。

   除了这些诡异之外,僵尸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。

   因为遇到僵尸,它代表着大麻烦,但不至于彻底的绝望。

   总有一线生机可言。

   所以才需要忌讳。

   因为活人才需要忌讳。

   死人需要吗?

   不需要。

   忌讳遇到僵尸,这是大麻烦。

   “但现在,僵尸不是大麻烦了。”

   金奎笑了。

   “你们知道的,僵尸怕火,了不起也可以用药子去炸崩它,所以只要提前准备好,区区僵尸也厉害不到哪儿去了,我们已经可以对付了,为什么如此呢,因为我们需要新式武器。贝恩斯这个人,很讨厌,我一点都不喜欢他,但那又怎么样呢?我在这里,不是和你们说喜欢谁讨厌谁,我们现在需要他的武器,他的人,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到下面发财。大妖啊,兄弟们,你们觉得,没有重武器火力,我们凭什么和大妖在下面拿钱?”

   但商定好了没多久。

   贝恩斯一伙就狼狈的回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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